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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信用评价规则

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信用评价规则

分类:
旅游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9/05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以现场保市场,按照公司信用评价有关制度、要求,制定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适用于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用评价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条   为加强信用评价工作的领导,成立“ 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 何东海

副主任: 范建刚   师希敏   刘东杰

成  员: 办公室、旅商开发部相关工作人员

(一)主任职责:

1.负责景区信用评价的组织、策划工作,对信用评价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2.负责与上级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及协调工作,建立良好关系。

(二)副主任职责

1.配合主任做好景区信用评价的策划工作,对景区信用评价的结果负主要责任。

2 .负责与上级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及协调工作,建立良好关系。

3.负责检查组织,接待和协调工作。

(三)成员职责

1.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做好信用评价的策划,负责信用评价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对信用评价的各种信息,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2.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和统计。

3.在主管领导的安排下,负责对信用评价活动的信息传达和督办。

4.及时整改各种施工不良行为。

第四条   信用评价管理领导办公室,负责获取项目所在地区和业主的信用评价办法,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满足游客各项要求。同时,协调好与游客、监理、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和信用评价部门的关系,为在本地区取得预期的信用评价成果做出贡献。

第三章   信用评价管理

第五条   应及时收集省内信用评价结果(要求如实填报),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建立相应的台帐、做好记录。

第六条   要高度重视景区的信用评价及日常考核工作。对于在日常考核和信用评价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游客的反馈意见进行登记。

第七条   信用评价管理领导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信用评价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制定保证措施,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第八条   信用评价管理领导办公室应按月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信用评价目标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 结果必须经由主任签认。自我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为综合排名前三名,“良”为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名次,“中”为综合排名三分之一名至三分之二名,“差”为综合排名后三分之一名。

第九条   信用评价检查要求

1.电子商务经营信用评价结果对景区形象、信誉及经营承揽意义重大,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员参与、高度重视。

2.各相关部门从规范日常管理入手,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夯实基础。

3.信用评价领导分组要对上级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要有高度敏感性重视好每一次的检查,从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检查过程的应对、检查结束后的跟踪总结入手,检查思路应随上级单位检查重点的变化及时调整,每个 环节均应超前谋划,注重细节,充分应对,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更新层次的启示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