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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
分类:
旅游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9/05
【摘要】
为增强景区电子商务诚信意识,提升市场竟争力,推进信用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654号令)、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景区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一、违法失信行为认定与管理制度
网络交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违法失信行为:
1.以虚假身份骗取游客购买非正规渠道网络商品的;
2.组织、策划、参与传销或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
3.利用合同实施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行为,12个月以内被工商行政管理法律部门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
4.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恶意评价等方式,给景区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进行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对网络交易负责人者实施以下惩戒措施:
1.利用电子商务网站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对本人进行开除处理,并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技术制约。
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处理。
洪洞大槐树寻根祭祖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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